原標題:我市修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將設4個響應等級
近期,南京市對《南京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並公佈。《預案》堅持以保護火災發生地區居民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制定了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市護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綠化園林局。
森林火災發生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所在地護林防火指揮部災情報告,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設定為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所在地護林防火指揮部災情報告,決定啟動處置森林火災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災,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並在臨近火場處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竹鎮、平山、冶山、橫山、銅山、湯山、秋湖、晶橋、遊山等重點林區,起火3小時後尚未撲滅明火的;棲霞山、珍珠泉、南郊(包括牛首山)、幕燕、老山等風景名勝區,起火1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中山陵園、雨花颱風景名勝區在高火險天氣條件下起火30分鐘尚未撲滅明火的;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