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揚子晚報記者獲悉,蘇州城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將進行調整,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2100元調整到23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標準線從每月人均3360元調整到3630元。
據悉,為進一步提高蘇州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準,加快實現“應保盡保、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標,根據規定,今後每年將根據市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對低收入與中等偏低收入標準分別在50%和80%左右予以調整。另外,從2018年1月份開始,蘇州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保障的購房補貼標準也有所調整,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保障的購房補貼標準從每平方米5400元調整為每平方米8190元。今後每年將根據上年度市區商品住宅均價的50%對外公佈。城區購買共有産權型保障性住房已滿五年的家庭,可按每平方米4079元一次性購買政府所佔的全部産權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