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堅決打贏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硬仗 連雲港為廣大農民建設美好家園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事關民生幸福、社會和諧與城鄉統籌發展,是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完成的硬任務,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一場硬仗。
3月26日,連雲港市召開全市農民住房條件改善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現場推進會。會議明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因地制宜整治農村人居環境,為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高質發展、後發先至”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真正讓廣大農民群眾過上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幸福是靠數不清的追夢人一步又一步奮鬥出來的。連日來,連雲港各縣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按照《關於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百村示範、千村整治”行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做到“市縣鎮村聯動,四級書記一起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以“五治理、五提升”為主要內容,重點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廁所糞污、生活污水、農業生産廢棄物和農村公共空間,改善村容村貌,傳統村落保護、村莊規劃設計及長效管護,掀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熱潮。
“物色連三月,風光絕四鄰”,美好家園的藍圖正在港城大地有序展開。
在市裏下達的2個全域整治示範街道、6個整治示範村、21個整治達標村目標的基礎上,連雲區結合區域實際,自我加壓,抬高創建要求,決定把全區8個街道、45個村(社區)全部納入示範創建範圍,涉農、非涉農街道全部開展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全域示範創建,要求每個街道都要創成示範街道,每個村居都要創成示範村社。
連雲區制度先行、統籌先行、戰略先行,在印發區級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成立以區委書記為組長,區長為常務副組長,區委副書記、副區長等為副組長的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各街道也將人居環境整治列入“一把手”工程,明確具體牽頭領導和工作班子,並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在人居環境整治推進過程中,連雲區堅持定期會辦制度、“五個一”制度和“三上”制度。即,由區整治辦負責定期召集各整治牽頭部門、街道分管領導召開聯席會議,定期會辦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每週一通報,每月一評比,每季一觀摩,半年一總結,全年一獎懲。每日對督查和整改情況上整治微信群發佈、每週對工作開展情況上簡報進行通報、每月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上會議進行點評,考核排名後兩名的在會上做表態性發言。
海州區對全區涉農鎮街、工業園區、崗埠農場進行全面整治。其中,新壩鎮、朐陽街道、洪門街道、海州工業園、新浦工業園建成全域整治示範鎮(街、園區);浦南鎮、錦屏鎮、板浦鎮、寧海街道、崗埠農場所轄村(社)按照不低於20%的比例建成示範村(社);每個村(社)建成“庭院美化”示範戶15戶以上。
海州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環境整治工作,成立由區委書記挂帥的“海州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從農業農村、城管、衛健、環保、住建、創衛辦等單位、部門抽調20余名精兵強將,打一場各部門協同作戰、群眾廣泛參與的農村環境整治硬仗。各涉農鎮街(園區、農場)結合轄區實際,建立健全整治機構,為推進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夯實基礎。
海州區整治辦多次召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會,發動各涉農鎮街(園區、農場)、城區內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等23家單位,對照“五治理、五提升”標準,組織人員1200余人次,對10家涉農鎮街(園區、農場)進行全域排查,針對排查的問題,明確整治標準及整改時限,採取“挂圖作戰、對標銷號”的原則,全面推進整治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灌南縣按照中央、省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要求,2019年在全縣235個涉農村、社區在環境整潔村全覆蓋基礎上,抓好“五治理、五提升、五振興”,年內培育2個市級全域整治示範鎮、25個村莊環境整治示範村、2400個“庭院美化”示範戶。繼續推進全縣域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村(鎮)容村(鎮)貌美化、道路改造、河流整治、綠化提升、文化挖掘、保潔體系完善提升等“六大工程”,新培育15個精品村和60個重點村,“村際幹線”和縣“五條主線”整潔、有序、美觀,全面完成全縣域美麗鄉村建設任務。
灌南縣找準切入點和關鍵點,務實推進,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出臺《灌南縣2019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暨全縣域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各鄉鎮主動出擊,因鎮制宜,因村定行,按照確定的示範村和主幹線路,組織實施。各主管部門有效釋放相應職能,根據工程建設要求,加強指導監管,確保工程品質和工程進度。
灌南縣成立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辦公室、全縣域美麗鄉村建設辦公室,加強對村莊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督查考核。建立縣領導掛鉤鄉鎮和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安排、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各類涉農項目資金和縣配套資金,用於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 (新華日報 作者 路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