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教育廳發佈十條禁令 開展職業院校違規招生清查
江蘇省教育廳辦公室5月29日下發《關於全面開展職業院校違規招生行為清查的通知》,將全面開展職業院校違規招生行為清查工作。
清查對象包括全省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各地各校對照“十個嚴禁”,就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條對照檢查。十個違規招生行為如下:通過虛假宣傳、違規承諾吸引或欺騙考生入學;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仲介機構組織生源並介入招生錄取工作;有償組織生源,向生源學校支付進校費、勞務費等各種費用;代替考生填報院校誌願;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額外費用;用預收費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學費;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對沒有備案或沒有安排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招生;向未錄取考生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招收所謂預科班(初中三年級學生提前進入中職就讀;中職三年級學生提前進入高職就讀)。
各職業院校要對違規招生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列出問題清單,拿出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時間表,形成清查整改報告。對清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做好化解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嚴審招生學校資質,5月底前向社會公佈轄區內具備學歷教育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和招生專業名單。嚴禁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質的學校,招收或聯合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學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嚴禁在異地設立分校、辦學點。各地應設立並公佈違規招生舉報電話,切實保障學生知情權和選擇權。(新華日報 作者 王 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