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記者5月30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為了進一步完善江蘇省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優化國有金融資本戰略佈局、理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加強黨對國有金融機構的領導、強化國有金融機構黨的建設、增強國有金融機構活力與控制力、促進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實現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務。年底前,財政部門將建立本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名錄,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和國有資産監管職責。
《意見》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經營、加強黨對國有金融機構的領導、協同推進強化落實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實現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省政府授權省財政廳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市縣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根據統一規制、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工資總額、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健全國有金融機構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國有金融機構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對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員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績效考核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對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任命的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員,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國有金融機構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建立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監督問責機制。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敷衍不追、隱匿不報、查處不力的,嚴格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新華日報 作者 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