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70萬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月底發放 新增養老金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
新華日報記者7月29日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參加江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870多萬退休人員,可在7月底前領到2019年新增的養老金。新增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復,2019年江蘇省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的框架結構與2018年基本一致。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部分標準與2018年一致;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各年限段的掛鉤標準略有上調;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標準相應略有下降。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固定額部分是基本養老金調整社會公平性的主要體現,2019年的調整總水準與2018年持平,因此該部分標準仍保持2018年標準,不作變動。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較2018年標準略有提高,這更好地體現國家有關長繳多得的要求。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較2018年標準略有下調,這有利於進一步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的基本養老金水準相對差距。
按照2019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按國家統一要求控制在不超過4%。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4年同步安排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8月起各地將按增加後的養老金標準發放。
新華日報記者從南京市人社局獲悉,該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相關實施工作已基本完成,調整後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準達到3063元。(新華日報 記者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