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城市空氣品質,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措施》相關要求,9月15日,南京市政府發佈通告,決定對高排放機動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從10月15日起,南京市繞城高速公路G2503(原繞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圍區域內,每日7時至24時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
本次限行的高排放機動車是指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含專項作業車),上述車輛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汽車。
目前,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280萬輛,其中汽車佔267萬輛;南京市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約0.6萬輛,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約4.1萬輛。雖然高排放機動車數量僅佔我市機動車總量的1.6%,但測算其各類污染物排放約為2.85萬噸,佔到全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的19%。根據相關數據顯示,1輛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大致相當於20輛國六汽油車的污染物排放,1輛國三標準排放的柴油車大致相當於10輛國六排放標準柴油車的污染物排放。全面淘汰高排放機動車,將為南京建設生態環境綠都提供更多發展空間。
環境部門介紹,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已淘汰近7萬輛黃標車(國一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年度減少污染物排放6.75萬噸,空氣環境品質優良率有了明顯提升。但進入2018年,南京市空氣品質出現明顯下滑,優良率同比下降3.5%,PM2.5年均值同比上升7.5%,是2013年以來首次出現不降反升的情況。機動車污染是繼工業、揚塵污染之外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第三大污染因素,防治迫在眉睫。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西安、蘇州等城市先後對高排放機動車採取了限行措施。其中,上海早在2015年就開始對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採取限行措施,比我市早了整整4年;蘇州作為省內率先對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實施限行的城市,部分區域甚至24小時全天禁行。
2018年,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對國二汽油車和國三柴油車實施淘汰補貼的通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提前淘汰的,可以享受2750元至4萬元不等的政府補貼,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之前。請廣大車主儘早辦理車輛報廢更新,確保獲得政府淘汰補貼。(南京日報 記者 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