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月6日下午,南通中院新聞發言人陳向東公佈南通一社會性質組織侵財案審判結果。該案中,崇川法院一審判決,首犯何某軍以組織、領導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年九個月至二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産或不等罰金。被告人上訴後,南通中院做出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
發佈會現場
當日,南通中院還向社會公佈了2019年度全市法院審結的十大典型案例。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任乃法介紹,2019年,中院受理各類案件13907件,審執結11977件;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58850件,審執結142092件。收案總量自2010年以來首次出現拐點,多元解紛機制取得明顯實效。這十大典型案例即是從全市法院2019年已經審執結的14萬多件案件中評選出來的,主要包括刑事、民事、商事、知産、執行等類型,大部分涉及到民生權益,具有社會關注度高、與人民群眾生活聯繫緊密、富有警示教育意義等特點,同時對司法公信、社會誠信、社會價值取向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具有重要的裁判規則意義。(文/圖 張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