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3月17日 ,南通中院發佈2019年度行政審判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南通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堅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與監督依法行政、推進社會治理有機統一,堅持“高品質、專業化、出精品”工作目標,全方位推進以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為牽引,以簡易程式、法律援助、規則引領、實質化解為四輪驅動的“1+4”南通行政審判模式創新發展,在服務保障法治南通建設和社會治理實踐中取得新成效。
新聞發佈會現場
南通中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委高鴻介紹了南通目前行政案件的特點:一是所涉執法領域不斷擴大,行政審判與經濟社會發展聯繫更為密切;二是行政案件標的額增長較快,審理難度明顯加大;三是訴訟程式空轉問題仍有發生,“一人多訴”根源問題仍未解決;四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高,但應訴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五是非訴審查不準予執行數量上升,審查執行工作更加嚴格。高鴻表示,2019年,南通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審行政案件1579件,審結1582件,結收案比超100%。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榮獲“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全市十佳基層黨支部”稱號。
此外,高鴻還從專業化審判基本形成、行政訴訟改革紮實推進、府院聯動助推依法行政、實質化解爭議促進社會治理、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介紹了南通兩級法院行政審判工作主要情況,並指出行政執法、應訴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對應的建議。
南通中院行政審判庭庭長楊德華解讀了南通法院2019年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高某訴南通市婦幼保健院履行法定職責案”裁判文書獲評第二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第七屆全國行政審判優秀業務成果裁判文書二等獎,案例分析獲評全國法院系統2019年度優秀案例分析二等獎。
2018年1月,高某向南通市婦幼保健院申請為其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並提交了《分娩證明》、民事判決書等材料。南通市婦幼保健院要求高某提供孩子父親朱某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高某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南通市婦幼保健院為其子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南通中院二審認為,在新生兒母親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新生兒父親身份證原件的情形下,如能提供載有其身份信息的法院裁判文書,應當視為具有與身份證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醫療機構不能以未提供身份證原件為由拒絕簽發《出生醫學證明》,遂判決責令南通市婦幼保健院為高某之子出具母親為高某、父親為朱某的《出生醫學證明》。
楊德華表示,案件判決後在南通市委政法委組織下,法院、公安、衛健委等單位專題研究了《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工作,並形成會議紀要,推動《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由被動審查向主動出具的轉變,實現了以行政審判監督依法行政,以典型裁判“反哺”執法實踐的良性互動,有助於從源頭上預防行政爭議,推動社會治理不斷進步。(文/圖 張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