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記者近日從連雲港市連雲區政府獲悉,該區將在2020年全面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圍繞城市管理、衛生監督、勞動監察三個領域,首批下沉行政執法事項160項,採取委託方式、派駐方式下沉相關行政執法權,由街道集中行使。目前,連雲區在8個街道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覆蓋率達百分之百。
2019年4月,連雲區在連島街道率先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一年來累計清理佔道經營、遊商遊販、露天燒烤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為800余次,拆除違建16處2560平方米,清理亂張貼小廣告及亂涂亂畫1200余處,處理假冒偽劣、欺客宰客等旅遊投訴60件,遊客投訴率下降75%,處置率及滿意率均實現100%。街道市容市貌、市場秩序得到明顯改善。
連雲區委編辦主任蘇平介紹,連雲區正以相對集中執法職能、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健全執法機制為主要內容,在全區各街道加快建立資源整合、職責清晰、權責一致、快捷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以相關區行政主管部門名義行使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街道對其具有管理權。同時,連雲區建立文明執法監督規範,強化辦案流程管理,落實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三項制度”等,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新華日報 作者 吉鳳竹 閆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