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事業單位招聘新規出臺 高校應屆生崗位不低於七成
江蘇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中組部、人社部相關政策,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的新招聘辦法,做好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招聘力度。2020年和2021年,各地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原則上不低於招聘崗位總數的70%。公開招聘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進行資格初審。通知明確,招聘條件適合或能夠用於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崗位,主要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如招聘崗位有職稱、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可以面向適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進行招聘,但不得在招聘條件中故意提出職稱、工作經歷等要求。要求省屬事業單位及時做好2020年公開招聘崗位招聘對象、招聘條件等調整工作。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等高層次人才可以按崗位需要自主確定招聘對象。
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視同應屆畢業生。
省人社廳副廳長朱從明表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傾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高校畢業生關心關愛的重要舉措之一。江蘇省還將通過擴大國有企業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招募等多項舉措,幫助更多畢業生順利畢業、儘早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編制外醫務工作者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招聘政策。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但未能辦理直接入編手續的編制外醫務人員(含民營等非事業性質醫療機構人員),自疫情一級響應結束後3年內,可參加省衛健委和省人社廳組織的定向招聘,具體崗位和招聘人數根據全省衛生健康部門事業單位編制空余和事業發展等因素統籌確定,學歷和專業等應滿足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準入條件。定向招聘工作全省統一部署,方案統一制定,信息統一發佈,報名統一平臺,結果統一公示。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應聘事業單位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通知要求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精準落實到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和各項工作之中,按照“誰組織、誰負責”原則,認真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安全有序地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江蘇省還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一般不能有戶籍限制,個別地區之前有戶籍限制的,應及時調整。(新華日報 作者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