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徐州沛縣公安局根據公安部、江蘇省公安廳、徐州市公安局統一部署,常態化推進打擊侵權制假違法犯罪各項工作,圍繞破案攻堅、基礎建設、防範宣傳等工作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專項行動,在專項打擊上取得了新成效,先後開展了打擊侵權假冒“春季攻勢”“凈網”“崑崙”等專項行動,破獲各類犯罪案件22起,打掉團夥4個,搗毀窩點8處。
2020年3月31日下午,沛縣公安局龍固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沛縣龍固鎮沙河橋附近時,發現一名駕駛員使用小型客貨車對外銷售某著名品牌洗滌用品,且駕駛員不能提供該商品的合格證。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司機李某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自2017年2月以來,李某在家中生産某著名品牌假冒註冊商標的洗衣粉、皂液,並銷往沛縣周邊地區,銷售價值30余萬元人民幣,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查扣了大量還未製作好的半成品洗衣液、皂粉,以及印有某著名品牌商標的包材500余套。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19年11月11日沛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舉報:淘寶某體驗店內銷售假冒遠紅外頻譜能量桶。辦案民警通過調查發現該淘寶店舖的實際經營人郭某係沛縣張莊鎮灣集村人,民警找到了位於張莊鎮灣集的生産窩點,後查明郭某夥同李某、王某,在未經某商標持有人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製造印有某商標的遠紅外頻譜能量桶,並通過淘寶店舖對外銷售,涉案價值16萬餘元,民警在郭某家中查扣了還未銷售的能量桶200余臺,以及某商標標識1000余張,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19年07月19日08時許,沛縣公安局正陽派出所民警接群眾報案:其購買的1830箱某品牌礦泉水疑似假冒産品,後經鑒定,該批某品牌礦泉水確為假冒商品。辦案民警通過送貨的貨車司機劉某找到了位於安徽宿州埇橋區的生産廠家,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金某、徐某等4人,並扣押假冒的成品某品牌礦泉水5000余箱,某品牌商標標識、包材等2萬餘套,經審查,金某交代了從2016年2月起,夥同徐某在安徽宿州埇橋區朱仙鎮一工廠內,二人先預謀,由徐某提供租賃的廠房和設備,金某負責生産假冒某品牌商標的礦泉水進行銷售,案發前已向江蘇、安徽、河南等地運輸某品牌礦泉水五萬餘箱,涉案價值一百餘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查機關公訴。
2017年10月20日,沛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沛縣六千套小區門面徐某經營的煙酒鋪內查獲10箱假冒商標的某品牌酒,辦案民警輾轉貴州、四川、雲南、河南等地調查取證,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最終查明,2015年以來,該團夥向江蘇、山東、貴州、雲南等省市銷售假冒的某品牌酒800余箱,涉案價值500余萬元。(文 邊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