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食品安全事件將追究行政責任 有問題可舉報

2016-08-17 09:11:07|來源:陜西日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陜西食品安全事件將追究行政責任 有問題可舉報

  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舌尖上的安全”。這是8月16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陜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最顯著特徵。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非常嚴重社會影響的;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內一年發生3起及以上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將被進行行政追責。其中,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非常嚴重社會影響的,對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給予記大過處分、分管負責人給予降級處分,對縣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分管負責人給予開除處分。

  按照《辦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舉報內容經查屬實且符合責任追究情形的,應啟動行政責任追究程式。 (記者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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