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部分地區彩禮達十多萬 根源在哪?

2016-11-03 08:59:58|來源:西部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陜西部分地區結婚彩禮高到十多萬 專家:源於貧困

  我們常説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現如今很多大齡男女青年的婚事成了一個社會的熱點話題,咸陽三原縣的小夥小權去年經媒人介紹認識鄰村的一位姑娘,一來二去兩人確定了關係,並定下了結婚的日子,可哪想到,原本的大喜事卻成了小權一家煩惱的開始。

  為結婚全家一年收入當彩禮 婚事不成五萬彩禮難要回

  11月1號,在咸陽三原縣的南權村,記者見到了小權和他的家人,一家人正圍坐在一起商量著如何要回五萬元彩禮的事,究竟是什麼原因要索回送出去的彩禮錢呢?小權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小權:“2015年的年底和鄰村陳(姓)這個女孩認識的,經媒人介紹,當時是初次見面感覺還可以,2016年春(天)的三月份就訂婚了。”

  婚訂了,可是在買三金的時候,家人卻和女孩發生了矛盾。

  小權:“買三金買不到人家心上,人家(女孩)要那些比較貴重的,我經濟條件有限,達不到人家的那個要求。”

  小權説,由於這件事,女孩小陳拒絕了婚事,這樣的態度讓他們家也沒有辦法接受,隨後家裏同意這婚不結了,但是早在幾個月前,已經給對方送去了五萬元的彩禮錢。

  小權:“就是訂婚之前,我給媒人拿了三萬,媒人把這個三萬拿到她(女孩)家去,這是前後分兩次,給她家拿了五萬塊錢禮金。”

  小權説五萬元對於他們家而言不是個小數目,自己在外打工掙不了多少錢,這五萬元可以説是全家人一年的收入了,小權覺得婚事既然不成,就應該把這些錢要回來,於是就托媒人去索要這五萬元彩禮錢。可沒想到,媒人一上女方家的門就碰了壁。

  媒人:“頭一次去給她爸説,我們説了有十來分鐘人家就走了,緩了半個月(之後)我過去,去了以後人家當時在吃飯,人家看見我進去了,説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媒人前去幾次索要都沒有結果,愁壞了小權一家,為了證明真有此事,當著記者的面,媒人撥通了女方家長的電話,通過電話記者了解到,女方小陳的父母也並非不願意歸還彩禮,只是覺得在這件事上自己的孩子在感情和精神上受到了傷害。而且還為此生了病。

  媒人:“你給人家一退(彩禮)就對了。”

  小陳父親:“能行麼。”

  媒人:“能行啥時給人家退?”

  小陳父親:“等我孩子(病)好了的,(孩子)什麼時候好了上班了給你退。”

  那麼,小權家送出的這五萬元彩禮錢在法律上又是如何定義的呢?

  陜西雲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默:“婚姻法對這個彩禮也有一個規定,如果是依據習俗起付的彩禮,在雙方沒有結婚或者説結婚雖然領取了結婚證,但是並沒有實際共同生活又要求離婚的這些情況下,那麼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

  陳律師説,對於女方小陳一家説的因為情感上所造成的傷害,並不能作為拒絕退還禮金的理由。

  陜西雲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默:“我們國家要求的是婚姻自主自願,但是在這個婚姻關係締結之前,這是一種完全就是私人之間個人之間感情上的一個交往,它沒有法律去強制的規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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