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教育廳發通知 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2016-11-14 09:19:59|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陜西教育廳發通知 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為有效預防控制傳染病在學校的暴發與流行,切實做好校園安全工作,省教育廳近日發出相關防控通知,要求中小學校落實學生晨檢制度,高等學校落實因病缺勤與病因追查登記制度。一旦發生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學校幼兒園要強化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交通安全管理,切實加強校車監管,聯合相關部門對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行車線路及道路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嚴查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加大對“黑校車”和非法接送學生車輛的整治力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採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學校要對教學樓、宿舍、食堂、實驗室、鍋爐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等重點部位定期排查,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學生宿舍不能使用電暖器、電熱杯、電熱褥等電器。學校要配備足夠和有效的消防設施、器材,並經常維護。確保消防逃生通道暢通無阻。

  為嚴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學校、幼兒園不得使用煤爐取暖,嚴禁使用沒有安全保護設施和不能確保學生安全的設施取暖。各學校要加強對在校外租房居住學生的管理,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承諾書,落實家長的監管職責,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為杜絕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校園內所有樓梯、樓道、消防通道要符合逃生標準。中小學校要採取分班下課、有序錯峰等方式,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在學生下課、課間操、放學、集體活動等時段要安排專人在樓梯、操場、校門口等重點部位值守、疏導。

  陜西省教育廳將適時對各市、縣(區)和學校、幼兒園進行抽查,對落實傳染病防控和校園安全措施不力、推卸責任、玩忽職守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造成學校傳染病流行蔓延和校園安全事故等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記者 任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