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宮一商戶私收訂金違規銷售 消費者維權難

2016-12-14 09:21:44|來源:西安新聞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12月5日,家住西安南郊的梁女士,在北二環大明宮建材傢具商城地下一層購買了某品牌的地磚,交了2000元定金,12月7日,梁女士前往該店要求退貨退款,但該店以廠家已經發貨為由要求梁女士承擔部分費用。

  民生熱線:大明宮傢具城一商家欺騙顧客 吹噓瓷磚是十大品牌

  商傢俬自收訂金違背家商城要求

  “大明宮傢具城有規定,交款要交到總服務台,我們也是交了訂金之後才知道的。後來到總服務台反映問題時,商城説因為錢沒有交到商場,沒有合同,7天無理由退貨存在困難,商城只負責協調。”12月12日,梁女士告訴記者的原因和問題説:“這是為婚房裝修買的地磚,購買時,商戶告訴我們這是十大品牌瓷磚,回家後我們查了一下,這個地磚根本不是,所以要求退貨退款。”

  讓梁女士難以接受的是,“7號接受商場協調時,商家以我們正在錄音為由,態度非常不好,説了很多難聽的話。剛開始商戶要我們賠一千多的運費,然後又講到570塊,現在談到300塊。這幾天為這個事兒,跑了很多趟。”

  在大明宮建材傢具商城,該商戶銷售人員張女士告訴記者説:“我們屬於正常銷售,瓷磚的品質沒有問題。到哪兒查,我們也是十大品牌之一。梁女士訂的地磚屬於特殊花型,5號訂了貨,6號佛山那邊就發貨了,這些我們可以提供相關訂單。現在他們要求退貨,這需要他們承擔一部分,因為運費、裝卸費、提貨費已經産生了。他們在協商退貨時有錄音行為,缺乏對我們起碼的尊重,侵犯我們的個人隱私和權益,所以我們的老闆才和他們爭吵起來的。”

  律師意見:消費者合理維權 錄音並不侵犯隱私

  “我們並沒錄音,是在和朋友發微信,但這商戶7號就以這個為藉口訓斥我們,後來協商時還拿這個説事兒,弄得我們好像做了很丟人的事兒,這幾天跑商場時,很難為情。跑了這麼多天,就是要全額退,我們沒做錯什麼事兒。”梁女士對維權整件事兒表示很委屈。

  在大明宮建材傢具商城,記者看到,傢具城過道的屋頂上,確實懸挂有致消費者的溫馨提示:為了保障您的消費權益,請持商城統一購銷合同和繳款小票,在商城統一收銀臺繳款,這是您維權的唯一憑證。在商城總服務台,負責協調的黎經理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針對梁女士維權難的問題,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的王霓律師認為,梁女士在大明宮建材家居商城消費,買賣合同是和商戶構成的,屬於事實合同。根據商家開具的收款收據,消費者交的是訂金,並不具有定金責罰的效力,也就是説即使消費者要求退貨,收受訂金方也要如數退還訂金。如果商家拒絕退還訂金,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工商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雙方存在爭議的錄音問題,王霓律師認為,即使消費者當時進行了錄音,目的也不是非法的,而且對方跟整個事件有利害關係,並且沒有把錄音用於非法途徑上,所以不算侵犯隱私。

  截止發稿時,梁女士告訴記者説,商戶已和她進行電話溝通,承諾在一週之內進行全額退款,但需要本人到店裏,拒絕了她打款的要求。(記者 郎俊琴)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