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28日起施行 住宅附近可設置 動態道路臨時停車位

2017-08-02 08:49:55|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記者昨日(8月1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正式發佈,鼓勵單位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住宅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設置動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辦法》將從2017年8月28日起施行。原《西安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

  應當全部設置充電設施

  《辦法》明確,公共停車場建設,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採取多元化的方式確定項目建設主體。政府可以採用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利用各類閒置土地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鼓勵停車場投資主體採取發行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設立停車設施建設專項産業投資基金等方式,拓寬停車場建設融資渠道;鼓勵單位的專用停車場在滿足本單位停車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開放。

  此外,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當全部設置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的大於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築配建的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當不少於總停車位的10%。

  凈寬小于4米的人行道

  禁止設置臨時停車泊位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設置應當遵循總量控制、適度從緊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撤銷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城市主幹道車行道;消防通道、盲人專用道和大型公共建築附近的疏散通道;凈寬小于4米的人行道;道路各類管網井蓋周邊1.5米、消火栓周邊30米範圍內等區域禁止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此外,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已經影響行人、車輛正常通行的;道路周邊停車場已經能夠滿足車輛停放需求的;因城市基礎設施或者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需要的等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調整或者撤銷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住宅附近可設置

  動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住宅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設置動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或者城市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居住區、辦公樓、體育場館、影劇院、醫院等建築應當配建非機動車停車場(站)。禁止擅自改變非機動車停車場(站)使用性質。

  本辦法施行前已建成的火車站、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集散地以及政府服務中心、學校、商場、集貿市場、步行街、展覽館等人員流動較多的場所,未配建非機動車停車場(站)的,其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根據交通需要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場(站)。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場(站)。

  停車實行

  不同的收費定價方式

  《辦法》明確,公共停車場的經營服務單位和專用停車場的管理單位應當將其停車信息納入本市停車信息系統。

  停車收費按照停車場的不同類別,實行不同的收費定價方式。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實行政府定價,不得擅自提價。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協議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服務收費,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陜西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執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停車場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不得減少規劃確定的停車位數量;不得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礙、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同時,未在劃定區域收費的,未按照規定著裝的,不佩戴工作牌的,不按照規定出具票據的,機動車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車費。

  對違法佔用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停車的,停車場經營服務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或者制止的,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記者 康喬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