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市可持續發展 首屆北歐可持續城市發展國際論壇召開

2018-08-24 17:24:05|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王娜):8月23日,“首屆北歐可持續城市發展國際論壇”在陜西省西鹹新區舉行。此次論壇由冰島、挪威等北歐五國駐華使館和西鹹新區管委會共同主辦,太平洋國際資本和歐盟研究與創新中心承辦,論壇聚焦城市可持續發展,旨在分享各國在智慧城市建設、地熱新能源利用等方面所取得的經驗。活動由西鹹新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局局長孫濤主持。

  冰島駐華大使古士賢,西鹹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肇娥,西鹹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陳輝等領導嘉賓出席論壇。來自丹麥、瑞典等八個國家涉及新能源、智慧城市發展等領域的兩百多位使館商務官員、專家學者、跨國企業代表及西鹹新區重點企業代表參加活動。

  

  陜西省西鹹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陳輝介紹西鹹新區情況(攝影 鄭飛)

  論壇開始,陳輝向與會嘉賓介紹了西鹹新區基本情況和發展優勢。他表示:“西鹹新區作為中國的國家級新區,承擔著‘向西開放的重要樞紐'‘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支點'等使命,有自由貿易試驗區、海綿城市試點、臨空經濟示範區等近20項國家政策支持。區內交通體系發達,生活設施配套完善,與中國各大城市都有高鐵、公路相連,擁有發達的航空體系。”

  冰島極地能源公司技術研發高級顧問、陜西綠源地熱能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小榮介紹到:“西鹹新區既有資源優勢,又有現成的經驗和技術推廣,在地熱開發的大好時機下,將帶來巨大的經濟價值、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冰島駐華大使古士賢對冰島與西鹹新區的地熱合作前景給予了極大期待:“地熱開發能夠通過技術創新節約大量的煤炭資源,減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為綠色生態發展提供助力。西鹹新區推動的地熱供熱創新模式,將會在中國開創一個城市環保發展的新樣板。”

  

  與會嘉賓討論、分享可持續發展問題(攝影 鄭飛)

  在論壇主題發言環節,丹麥專家白墨桐,瑞典駐華大使館臨時代辦安凱福,AF挪威公司能效項目部門負責人托芬·利茲菲爾德,冰島極地能源公司技術研發高級顧問、陜西綠源地熱能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小榮,分別從宜居城市與智慧城市的建設經驗、綠色建築與可持續發展,地熱新能源供暖重要性和可持續性等角度,進行了細緻深入的分享和介紹。

  西鹹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肇娥介紹西鹹新區生態可持續發展建設情況(攝影 鄭飛)

  托芬·利茲菲爾德表示:“綠色建築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如果想要把能源有效性和綠色建築結合在一起,就需要在建築中儘量減少資源消耗,其中的經驗和模式在未來發展的潛力是不可估量的。”對此,西鹹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肇娥説道:“西鹹新區一直踐行生態文明的可持續發展理念,把綠色發展作為目標方向。新區正在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打造‘無煤城市’,拒建傳統的以石化為主的熱電聯産項目。在中深層地熱能利用方面,目前在建項目約有300萬平米,即將開工建設的地熱能利用項目達到600萬平米。新區正在規劃智慧城市體系,未來會將環境保護監測平臺,海綿城市體系等各項內容充分整合運用,構建一個實現地區未來長遠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智慧平臺體系。”

  論壇現場,陜西西鹹新區城建投資集團與冰島極地綠色能源集團簽署了《西鹹新區地熱能開發戰略合作協議》。挪威使館商務參贊索黎還代表北歐五國還向西鹹新區授予“北歐可持續城市項目中國示範城市”獎牌。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