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氣管漏水 淹了剛裝好的房

2019-11-15 10:58:33|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任女士家中成“池塘”

  花了100多萬元買的二手房,剛裝修好兩天就因暖氣管道漏水被淹成了“池塘”。這兩天,西安市民任女士可謂是欲哭無淚。她大概算了一下,這次漏水給她造成的損失約達5萬元。現在這個責任應該誰來承擔,成了任女士的煩心事。

  任女士買的房子位於蓮湖區西開鑫園小區。106平方米,花了116.5萬元。自9月底買入之後就在裝修,11月10日剛剛裝完。

  “我們本來計劃年底住的,沒想到兩天后就出了事。”昨天,任女士向三秦都市報記者介紹道,11月12日早上,她突然接到原房主打來的電話,稱房子漏水了,漏到了樓下業主家,讓她趕緊去看看。

  任女士説,她和丈夫一檢查,發現漏水的地方是位於衛生間的暖氣主管道,於是趕緊喊來物業。

  “物業説這種情況是由供暖單位西安西聯供熱有限公司負責的,讓我們跟對方聯繫,於是我們又聯繫了西聯供熱公司。”任女士説,讓她沒想到的是,供熱公司來人看過之後,也稱這事不歸他們管。

  這讓任女士難以接受,她提出質疑:“漏水的是連接上下樓的主管道,供熱公司專門有提醒説業主不得私自拆卸、更改主管道,既然我都沒有權利動,怎麼出事了就成我的責任了?”她説,試水時,自己已經充分盡到了防範責任。“11月7號、8號小區供熱試水,我兩天都在房子裏待著。7號發現客廳的閥門處有點漏水,我也及時反饋給了供熱公司。他們派了師傅來修,擰緊了閥門,但並未提及暖氣管道有其他問題。”任女士説,11日晚小區帶熱運行,她還跑了一趟,當時也沒發現異常。

  “在這種情況下,我還得自行承擔這筆損失,我不能接受。”任女士説,目前她已打算按照律師建議,將供熱公司、小區物業及原房主悉數起訴到法院,來為自己討個公道。

  昨天,記者就此事多次聯繫西聯供熱公司和該小區物業負責人,但雙方均未接聽電話。不過,西聯供熱公司一位工作人員此前曾公開回應此事稱,西安市供熱條例有明文規定,“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供熱設施保修期內的維修、調試等保修責任;保修期不得低於兩個供熱期。保修期過後,應當屬於業主的個人財産,業主應當對該供熱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由於該小區已建成15年,早已過了供熱設施的保修期,因此供熱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賠償。

  是否過了保修期,供熱設施出現所有問題都只能業主承擔?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其在交接房屋前沒有人為破壞暖氣管道,交房前暖氣管道亦是完好無損的,原業主就不需擔責。這和暖氣管道是否老化無關,因為交房後風險就轉移給了新業主,交房後的管道維修,由物業公司或熱力公司定期檢修。(  文/圖 本報記者 張晴悅 )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