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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可申請學費補償

發佈時間:2018-03-14 11:27:45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可申請學費補償

  3月1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獲悉,山西省財政廳聯合省教育廳印發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山西省內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崗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確定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自願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崗位)就業的,可以申請學費補償。

  根據管理辦法,自2017年起,對畢業後自願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崗位)就業,且服務期在3年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應屆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不含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由山西省財政給予學費補償。

  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三年期滿考核合格並經審核批准後,其學費補償一次性發放給本人。學費補償標準為: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生每年4000元,補償三年,研究生(碩士生、博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補償兩年。(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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