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原標題:我省出臺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3月20日,記者從山西省水利廳獲悉,近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考核重點是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預防保護、綜合監管等。
《辦法》明確,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對各市人民政府落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具體由山西省水利廳牽頭,會同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組織實施。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由山西省水利廳負責組織制定全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考核事項。
《辦法》規定,考核結果經山西省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告。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在相關項目安排上予以優先考慮;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市,有關領導幹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不得被授予相關榮譽等;考核不合格的市人民政府應在考核結果公佈後1個月內向山西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的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將予以約談。
《辦法》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山西省水土保持工作,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步伐,對建設美麗山西、築牢山西生態屏障具有重要作用。(山西日報記者 范珍 通訊員 魏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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