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擔保貸款;創業帶頭人吸納就業給予社會保險統籌部分全額補貼;首次創業還能領取創業場地補貼……8月19日,記者從丹東市人社局獲悉,今年以來,丹東市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創業、就業新政策,支持和鼓勵就業困難人員,促進各類就業重點群體積極創業、就業。
據介紹,丹東市相繼出臺《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辦法》《關於開展創業帶頭人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以及《關於落實創業場地補貼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等促創業、就業的新政策,從資金、場地、社會保險補貼等多個方面出臺實實在在的政策舉措,支持大眾創業。
在新政策中,擴大了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範圍。丹東市將個體、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且已辦理就業創業證的城鄉勞動者,以及當年吸納就業人數達到原有職工總數15%以上的小微企業,全部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範圍,並降低了創業擔保貸款申請門檻。同時,提高了創業擔保貸款標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可申請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在創業場地和社會保險補貼方面,對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以外租賃場地首次創業的高中等學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及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復員轉業退伍5年內的軍人、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等群體,給予最長2年、每年3000元至1萬元的創業場地補貼。丹東市每年3月和9月開展創業帶頭人認定工作,對已認定為創業帶頭人的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單位統籌部分全額補貼。(記者 王盧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