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公佈九大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2019-09-12 15:52:26  |  來源:遼沈晚報  |  編輯:李靜   |  責編:董健雄

  9月11日,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9起食品、藥品違法廣告典型案件。“茸血補腦液”“參茸靈芝膠囊”等因在廣告中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和保證內容等上黑榜。

  2019年1至8月份,遼寧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違法廣告案件145件,罰沒款約362萬元,其中涉及民生健康類食品、藥品違法廣告47件,佔違法廣告案件總數的32.4%。與2018年同期相比,查處違法廣告案件總數增長122%,查處食品、藥品違法廣告案件增長135%。

  宣稱“根治腦梗” “茸血補腦液”廣告被叫停

  當事人通過某廣電媒體發佈“茸血補腦液”藥品廣告中,含有“茸血補腦液能做到行血不破,止血不淤,很適合腦病。既能活血,又能止血,防止高血壓腦出血,讓腦梗得到根治”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和保證內容。此外,還存在由消費者介紹其使用參茸補腦液的結果:一月後血壓正常、腿腳熱乎的症狀等使用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內容,違反了《廣告法》。2019年7月,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6萬元。

  食品廣告宣稱抑制腫瘤“大連媽咪”被罰

  當事人通過淘寶網店發佈含有“調解免疫、過敏性體質、抗衰老、抗疲勞、護肝、抑制腫瘤、防輻射、活化細胞、促進代謝” 等內容的普通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2019年6月,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5萬元。

  請患者證明藥品功效 “參茸靈芝膠囊”被罰近7萬

  當事人在媒體發佈的“參茸靈芝膠囊”藥品廣告中,含有“主持人王涵利用全國十三家醫院代表,劉霞、王敬業等30位患者的名義證明鹿血方(參茸靈芝膠囊)對治療糖尿病、風濕骨病、冠心病”等疾病功效的保證內容。2019年7月,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6.975萬元。

  宣傳食品“抗菌消炎”微至美酵素坊被罰3萬

  當事人通過店面LED屏和宣傳板發佈含有“抗菌消炎”“防治心腦血管疾病”等內容的食品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2019年4月,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3萬元。

  保健食品宣傳預防疾病“楓葉紅健康服務中心”上黑榜

  當事人在媒體節目發佈含有“靈芝破壁孢子粉的作用多,能安神益智,能延緩衰老,能抗癌,能抗疲勞……”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9年7月,丹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3萬元。

  普通食品宣稱能終結痛風“科森商貿”被罰

  當事人通過廣告牌匾發佈含有“痛風終結者奇諾清風、快速安全降尿酸、溶解痛風石”等內容的普通食品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法《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9年4月,阜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1萬元。

  稱“讓患者告別常年服藥”廣告違法被叫停

  當事人發佈的“洋參雪哈口服液”廣告中含有“能讓所有一體多病、老慢病的患者從此告別常年服藥、大把吃藥、重復服藥的歷史,讓大家只要一種療法,只要一種藥物修復受損細胞,對人體沒有任何的不良影響,孕婦、兒童可以服用”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違法。2019年6月,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5萬元。

  “銀河大藥房”發佈未經審查藥品廣告被查

  當事人在藥房門口發佈未經審查的藥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19年6月,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1萬元。

  發佈未經審查的藥品廣告 電視臺被罰0.6萬元

  當事人在媒體上發佈未經審查的藥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2019年8月,朝陽市喀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0.6萬元。(記者 董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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