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買房需政府批准? 利川:不是限購 是為保護生態
原標題:外地人買房需政府批准? 利川:不是限購,是為保護生態
“此次政策出臺,核心在於保護生態環境,平衡房地産開發和保護,不是限購政策。”8月20日,針對網絡熱傳的利川市“樓市限購”相關熱點,利川市政府相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專訪。
8月16日,中國利川網發佈《利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從嚴管控重點區域建設行為的通告》,其中第三條為嚴限商品房開發。通告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和蘇馬蕩省級生態旅遊示範區外,未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非本市戶籍人口銷售商品房和二手房。這迅速引起社會關注。
“簡單説,嚴限商品房開發,就是讓房子回歸‘只住不炒’的定位,滿足利川居民正常的剛需性購房。”這位負責人介紹,投資旅遊避暑房近年來在利川呈現越來越熱的趨勢。這一政策出臺後,在城市規劃區和蘇馬蕩省級生態旅遊示範區這兩個政策規定的地方以外買房,要出具本市戶口。
據介紹,蘇馬蕩的成功,引發利川其它海拔氣候、地理環境相似的鄉鎮複製蘇馬蕩模式的衝動。
通告中另一條引起關注的規定是:在城市規劃區和蘇馬蕩省級生態旅遊示範區內開發的商品房,單戶建築面積不得低於70平方米。蘇馬蕩省級生態旅遊示範區內新建商品住宅容積率不得超過3.0,必須按10%的比例建設商業、文體、醫療、教育、物業、社區服務等功能用房。“對小戶型項目的限制,是為了防範部分項目過小而影響城市規劃,同時也是促進項目真正落實居住和文旅功能,而不是小戶型的帶有投機屬性的房産。”這位負責人介紹,這些措施本質上不是限購政策,而是保護利川生態文化旅遊資源。
通告還明確要求,嚴控在城鄉規劃區內確定的山體、自然保護區(小區)、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風景名勝區等林地邊進行開發建設;嚴控水邊建設;嚴格控制國道、省道等路邊建設。 (湖北日報記者李彥睿、通訊員劉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