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調解員見證贍養變遷
1986年11月21日,我作為當陽市兩河鎮趙閘村培養的後備幹部親歷了一起家庭贍養糾紛的調解。
村民汪道珍老人因養老與兒子汪喜、姑娘汪蓮發生爭執,要求村調委會調解。記得他兒子説,我不是不養老,但我只有5畝責任田,除去農業稅和種子、農藥、化肥的開支,根本沒有多少收入。兩個孩子上學,學費、生活費已壓得我喘不過氣來。還有什麼水費、各類攤派,我確實掏不出錢來。女兒也説,我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何況家境也不好。是啊,在那個連母雞剛下的蛋都算在內也難找到萬元戶的年代,確實難為一雙兒女。
調解員認為,生活再困難,老人也要養。好説歹説,兒子總算同意每年出100元生活費、6斤棉籽油,女兒也答應每年過年給老人5斤豬肉、一套新衣服。一場家庭贍養糾紛就這麼化解了。
當時汪道珍老人剛60歲,卻顯得老態龍鍾,一件粗布藍大褂配一條又粗又大的褲子,頭上圍一條黑方巾,腳穿一雙露著腳趾的“鬆緊鞋”,十分寒磣。兒子穿著一身打著方塊補丁的黃軍裝,女兒一身打過補丁的“的確良”。
轉眼十年。1996年11月28日,經村民選舉,我光榮地成為一名農村調解員,我第一次接觸的仍是汪道珍一家人。姑娘汪蓮一頭卷髮,身穿呢大衣,腳穿黑皮鞋,十分洋氣。她這次“扯皮”的是,要和弟弟汪喜一樣贍養母親。她説,現在增收門道多了,手頭寬裕了,法律知識也懂了一些。贍養老人,做女兒的也義不容辭。汪喜也説,願意每年出500元贍養費、500斤谷、10斤菜籽油。他説現在掙錢的門路多了,贍養老人已不是難事。汪喜一身新西裝,頭髮打理得有型有款。“這次之所以找您,一是看這個標準能不能行?二是我姐姐要求養媽,別人會不會講閒話?”按當時的生活水準,我説完全達標。並告訴他,姐姐雖已出嫁,養老是義務,別人不會説閒話,只會豎大拇指。
2016年7月,兩河鎮需要一名人民調解員,我被分配到兩河麥城社區,繼續擔任調解工作。在離村前,我到時時牽掛的李安秀、李翠明、張永秀等老人家庭走訪。一番“望、聞、問、切”,看到老人們確實衣食無憂,老有所醫、老有所養,感到非常高興。
從這幾年的調解案例來看,很難找到贍養糾紛。社會進步,家庭和諧,大大減輕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壓力。
我在社區活動中心,悄悄地問張夕州老人,您覺得過得幸福嗎?老人説,我們現在簡直就是生活在天堂,聽歌、看戲、看電視、跳廣場舞,有時寫點打油詩,充實得很,今年兒媳還計劃帶我遊新馬泰呢。(作者:張青山 地址:當陽市兩河鎮趙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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