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狠剎修建祠堂“歪風” 一批黨員幹部受處分
“現在查處違規修建祠堂的力度真是大!”雖時隔三月,但王功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一事,仍成為陽新黨員群眾熱議的話題。
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王功勇在任三溪鎮高橋村王家莊組組長期間,耗資108.64萬元組織修建王家莊宗祠。因無力償還工程款,其在未經村委會和鎮政府同意、未取得審批和規劃手續、部分村民反對的情況下,擅自將外湖堤旁的土地以宅基地方式賣給該組王某等16人,獲取收入122.4萬元,其中112.36萬元用於償還宗祠修建工程款和其他工程款支出。2018年7月,王功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近年來,陽新縣紀委針對部分黨員幹部較為熱衷修建祠堂的“歪風”,嚴禁以建設文化禮堂為由,用公共財政資金或行政村集體資金資助新建、改建禮堂,並對宗祠建設管理工作中不履職不擔當的公職人員、對借興辦宗祠謀取個人利益的人員,堅持嚴查重處、快查快處。
白沙鎮潘祥村六房組籌建祠堂擴建事宜,該村村民潘某的房屋位於宗祠旁,在宗祠擴建工程中需佔用潘某房屋,潘際合等人擅自將其房屋予以拆除,嚴重侵害群眾利益。2017年10月25日,潘際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依法被罷免村委會副主任職務。
陽新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黨員幹部參與或組織修建祠堂的這股歪風必須狠剎,對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維護好文明鄉風。(湖北日報記者趙志剛、通訊員袁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