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大冶出臺誣告陷害核查處理辦法
原標題:清白幹部遭誣陷怎麼辦?大冶出臺誣告陷害核查處理辦法
近日,大冶市出臺《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核查處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出,清白幹部被誣陷要及時澄清,誣告陷害者要遭嚴懲。
《辦法》對誣告陷害行為進行界定,包括採用書信、走訪、電話、媒體曝光、數據電文等方式惡意控告檢舉的,指使、唆使他人進行惡意控告檢舉的,其他誣告陷害以及誹謗他人等3種情形。
為慎重認定誣告陷害行為,《辦法》設計了由大冶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市信訪局4部門聯合召開聯席會議的機制,組建聯合核查組“會診”誣告陷害的行為性質、程度、範圍、處理措施。
對捏造、歪曲事實,情節嚴重的;對指使、唆使他人或採取其它惡劣手段進行誣告陷害,嚴重干擾換屆選舉和幹部選拔任用的;對依紀依法調查且結論明確仍捏造事實、反復舉報陷害,誣告陷害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以及造成嚴重後果等行為,一旦“確診”將予以嚴懲。對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將採取適當方式予以澄清事實,消除影響,確保幹部不因誣告陷害而“掉隊”。
大冶還將細化誣告陷害查處和澄清保護等相關措施,將核查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作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既讓廣大黨員幹部明晰紀律“紅線”,又自覺嚴守道德“底線”,鞏固反腐敗鬥爭成效,營造嚴肅活潑、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氛圍。(湖北日報記者雷巍巍、通訊員殷珂、郭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