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出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60“條”
近日,黃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涉及市場、政務、生産要素、社會服務、法治等五大方面,出臺60條具體措施。
流程更簡。消除準入障礙,法律、法規外的審查環節、審批事項一律取消;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術工程外,招標限制一律取消。對老百姓詬病的“奇葩證明”清單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地方性法規設定的除外)全部取消。簡化企業開辦登出程式,實行“三十七證合一”,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一次採集、一檔管理、共享使用。加快“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外資企業實行“一窗一表”登記備案模式。
效率更高。2018年年底前,“先建後驗”拓展至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園區)備案類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先建後驗”試點範圍外的項目,在2019年6月底前,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優化項目審批流程,推廣“多評合一、多規合一、多圖聯審、聯合踏勘、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加快項目落地。
服務更優。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妥善安排隨遷子女就近接受義務教育。探索建立“市民信用分”,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在教育入學、圖書借閱、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障、水電氣收費、醫院門診、公共出行、文化體育旅遊、納稅、信貸審批等領域,對誠信主體實施免押金、優先辦理、綠色通道、優惠服務等信用惠民政策。(湖北日報記者雷巍巍、通訊員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