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峰啟動全覆蓋專項督查 問責執行決定“打折扣”者
“2015年,唐某受到撤職行政處分,年度考核評定表上卻被評為‘合格’檔次?”“撤職屬降低崗位等級的行政處分,處分期兩年,兩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近日,鶴峰縣紀委監委在鶴峰縣住建局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專項監督檢查時,發現鶴峰縣住建局下屬村鎮中心原負責人受到撤職行政處分,卻被評定為合格。
經查,唐某在2015年及2016年度考核自評表中填寫“合格”。鶴峰縣住建局、人社局相關經手人、分管領導及主要負責人均存在審核把關不到位的問題,導致其在兩年的年度考核中均被評為“合格”檔次,工資獎金髮放不符合規定。
在鶴峰縣紀委監委督促下,鶴峰縣人社局對唐某2015年及2016年年度考核重新評定,並對兩年工資待遇重新計發。唐某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鶴峰縣住建局、人社局經手人及3名相關領導共6人均被追責問責。
為保證黨紀政務處分的嚴肅性,鶴峰縣啟動全覆蓋專項督查,嚴防處分決定執行“打折扣”“打白條”。督察組按照“一人一檔”原則,對2017年尚在處分期內的76名受處分人員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地毯式”督查。同時,將核查對象的處分決定宣佈、處分決定材料歸入人事檔案,將工資變動、發放獎勵性補貼、年度考核情況及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辦理等情況登記備案。
截至11月20日,鶴峰縣紀委監委已向鶴峰縣中心醫院、鶴峰縣人社局等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處分宣佈程式不到位、處分材料歸檔不及時等40余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湖北日報記者劉暢、通訊員楊潔、包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