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重拳遏制樓盤“超面積”違建
原標題:武漢重拳遏制樓盤“超面積”違建 罰沒超出部分全部收入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國土規劃局獲悉,武漢市出重拳遏制樓盤“超面積”違建現象,對違建部分按成本加利潤一起進行罰沒,讓違法建設無利可圖,營造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
本次由武漢市國土規劃局和武漢市城管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超建面積認定及處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是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細化。在違法建設的認定上,按規劃許可計入容積率面積的不同,給予了實際計入容積率面積超過規劃許可計入容積率面積比例小于1%-0.15%,且計入容積率面積不允許超過500平方米的誤差範圍。
“超出此誤差範圍的違法建設,將按照市場價罰沒全部收入,同時還要補交超出部分的土地出讓金,還可處以單體建設工程造價5%或10%的罰款。”武漢市國土規劃局相關負責人稱,《通知》出臺前建設單位實際建築面積超出審批規模,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交納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但對違法建設除處以建設工程造價5%或10%的罰款外,無法拆除部分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的處罰沒有操作細則。新規出臺後,為杜絕不法建設項目通過超建面積獲利,除了收取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罰款,還將嚴格監管超出審批規模和誤差面積,按照市場銷售價沒收違法收入。
“這意味著開發商若有違建行為不僅賺不到錢,還要虧錢。”該負責人舉例道,某建設單位審批建設項目規模15萬平方米,實際建設15.08萬平方米,超出審批規模800平方米。按照新規定,800平方米中有300平方米屬於誤差範圍,需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剩下的500平方米應按市場實際銷售價格,假設20000元/平方米,需追繳1000萬元違法收入。
這一措施能遏制樓盤“超面積”現象。保利(武漢)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汪仲強稱,過去在漢房地産開發企業都會選擇“頂格設計”,用足容積率,甚至有些不法企業心存僥倖,存在故意超容積率現象,《通知》的出臺使開發企業沒有了違建動力,反而會多考慮如何避免違建,避免被沒收和處罰,轉而在産品品質上下功夫,這對於守法企業來説是利好,讓各家企業在更公平的市場環境下競爭。
中南建築設計院副總經理劉常明説,《通知》的出臺對設計人員來説也是一種強有力的保護和約束,設計人員不能聽由開發商的需求違規設計,要堅持職業操守。據悉,《通知》從11月21日起正式實施。(長江日報記者王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