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建廳:關於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注意事項的重要提示
原標題: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注意事項的重要提示
廣大非住宅類商品房購房人:
當前,在非住宅類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部分購房人不核實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等相關信息、不了解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所承擔的負擔差異,片面追求非住宅類商品房面積小、總價低的優勢盲目選擇購買;部分非住宅類商品房項目在銷售過程中,以“公寓”等宣傳字眼強化居住功能,存在隱瞞信息、模糊概念、誇大宣傳、誤導購房人等問題,導致在房屋交付使用環節産生矛盾糾紛。
為全力防範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風險、切實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現就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的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仔細查看非住宅類商品房審批信息
購房時,購房人應當查驗所購房屋《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載明的規劃使用性質,辦公、酒店、商業等用途的房屋均屬於非住宅類商品房,規劃使用性質不具備居住功能。購房人執意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用於居住的,應謹慎購買、風險自擔。
二、清醒認識非住宅類商品房負擔差異
根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規定,非住宅類商品房與商品住房存在較大的差異,與購房人利益密切相關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不能遷移戶口;
二是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的交易稅費、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等費用均明顯高於同等商品住房的繳納標準;
三是非住宅類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遠遠低於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三、謹慎簽訂非住宅類商品房買賣合同
根據宜昌市現行非住宅類商品房管理相關規定,商業、辦公類建築只能整體或整層銷售,規劃審批有實體墻分隔的,可以按規劃審批的分隔單元銷售,禁止以任何虛擬、劃線分割的方式進行銷售;酒店類建築和養老公寓一律不得分層、分套(間)銷售,只能項目整體轉讓。請購房人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時,應慎重選擇、理性投資,並謹慎審閱《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簽訂。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