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公安出臺優化營商環境18項措施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楊奎
國際在線湖北消息(黃正恒 通訊員 周隗偉):3月26日,荊門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發佈《荊門市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十八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法治是營商環境的核心和保障。新形勢下,衡量政法機關履職水準高低,不僅要看是否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而且要看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荊門市公安局新發佈的《措施》從百姓視角“問診”,提出涉及平安保障、民生服務、規範執法等多方面的18條優化營商環境“破題良方”,著力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主動服務、平等保護、規範執法,打造更加優質高效、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全力支持服務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為確保《措施》落實到位,荊門市公安局對十八項措施的落實逐項明確了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級公安機關將邀請企業經營者擔任特邀監督員,將考評權交給服務企業和群眾,壓實責任、剛性督導,兌現優化發展環境承諾,積極回應荊門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環境建設年決策。
縮短審批時限
在深化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同時,荊門公安機關將持續優化服務流程,審批再提速,利企便民。
制定出臺《荊門市企業從業人員落戶措施》,對企業引進的經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專家、學者,具有教育部認定的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取得國家確認的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中級技工、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開通落戶“綠色通道”。
同時,對因緊急商務往來再次申請赴港澳簽注的企業從業人員,提供應急簽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