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739件
4月17日從武漢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獲悉,2017年7月以來,武漢市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39件,其中20件涉及國有財産保護,累計督促收回國有財産5000余萬元。
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3個省、市、自治區開展為期兩年的公益訴訟試點,武漢是試點城市之一。
當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彭勝坤介紹,自2017年7月1日,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39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700件,民事公益訴訟39件。“訴訟不是目的、維護公益才是目的。”武漢市檢察機關將公益訴訟辦案與促進行業整治、區域治理有機結合,努力取得保護環境、保障發展、服務企業、促進依法行政“一案多贏”效果。如江夏區檢察院在辦理一紙業公司違規傾倒工業固體廢物造成污染案時,不僅督促主管部門全面履行監管職責,還督促企業通過升級改造杜絕污染源,該公司投資2000余萬元引進固體廢物循環再利用生産線,每年通過利用固體廢物新增利潤200余萬元,在保護環境的同時實現轉型發展。
在助力長江大保護方面,全市共辦理涉長江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42件,通過辦案,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整治長江沿岸12個違法建築項目,修整堤坡2200平方米,恢復被污染長江水域面積5000余畝。
守好國有財産的司法防線方面,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及國有財産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20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讓金、人防異地建設費等國有財産5000余萬元。(湖北日報記者胡弦、通訊員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