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六條措施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出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六條措施》,從加強政策引導、提升工作效率、轉變監管方式、落實激勵機制、規範服務市場、優化營商環境六個方面,支持民營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據介紹,以前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及登出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現在分別壓縮至15個和2個工作日。同時,減少審批事項,取消登記表類建設項目審批,實行網上承諾備案制;落實“一門一網一次”舉措,實施行政業務全部網上審批,提升服務工作質效。
措施規定,設立環保獎勵資金,對老企業新上環保設備的,按環保設備購買額5%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成功申報環保示範項目的給予10萬元獎勵;每年上級撥付的“以獎代補”、生態補償資金,重點向民營企業傾斜,幫助企業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實現綠色高品質發展。
2019年初,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拿出100萬元,對全市2018年度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重點減排企業進行獎勵,15家獲獎企業中民營企業就佔12家,獲獎資金共計75萬。
此外,措施明確,對民營企業擬建項目,提前介入,解讀環保政策法規,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在符合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開闢綠色通道。環境監管方式由“事後查處”向“事先服務”轉變,把政策服務、技術指導、法規宣傳貫穿于環境監管全過程。依法保證各市場主體同等受到環保法律保護,規範環保自由裁量權,針對問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避免處置措施簡單化、“一刀切”。(湖北日報記者趙良英、通訊員李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