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旭明在咸寧調研強調:“三治”結合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7月15日至16日,湖北省政協副主席馬旭明帶隊赴咸寧市赤壁市、嘉魚縣,圍繞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進行專題調研,並走訪省政協委員。
馬旭明充分肯定了兩地探索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的經驗與做法,指出鄉村(社區)治理工作意義深遠、責任重大,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建強健全基層黨組織,促進鄉村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馬旭明強調,要依託代表會、議事會、理事會、監事會,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以自治增活力。要充分發揮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結合正在開展的掃黑除惡工作,一手抓普法,一手抓警示教育,以法治強保障。要弘揚文明鄉風,發揮鄉賢能人道德模範和優秀傳統文化引領作用,以德治揚正氣。要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斷增強村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湖北日報通訊員陳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