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啟用黑科技攔截“疲勞駕駛”司機
原標題:高速上“打瞌睡”太危險 武漢啟用黑科技攔截“疲勞駕駛”司機
8月20日,記者從武漢市交管局獲悉,武漢交警在繞城高速公路,首次啟用智慧系統“武漢公安交管貨運車輛管控平臺”,全天候對高速公路“隱形殺手”——“疲勞駕駛”違法行為進行精準攔截。從16日啟用後,3天內查獲18起“疲勞駕駛”違法行為。
8月16日16時54分,武漢市公安交管局高等級公路大隊指揮室內,“武漢公安交管貨運車輛管控平臺”發出報警提示:車牌號為滬EE81**的貨車駕駛員已連續行駛4小時以上沒有休息,涉嫌疲勞駕駛。
根據提示信息,指揮調度民警立即調閱該車動態信息,發現滬EE81**大貨車中午12點左右從安徽省六安市某高速服務區出發後,已經連續行駛了4個多小時。
指揮室立即通知執勤民警在繞城高速魯臺服務區攔停了該車。車輛被攔停時,正準備進入武漢市內行駛。駕駛員王某承認自己從上海出發送貨到武漢,中午12點多在安徽省內某服務區吃過午飯後,一路開到了武漢,中間是不是也停過車,具體停了多長時間,記不太清楚了。
執勤民警根據平臺提示告知王某,他中午12點從安徽六安市某服務區出發後,一直到16時54分,已經連續駕車4個多小時,中途沒有停車進行專門休息,將被認定為疲勞駕駛。王某表示後悔不已。“早知道就休息一會兒了,其實車上的GPS系統也提醒我了,為了早點把貨送到,就沒有專門停車休息。”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規定,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駕駛人記12分;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駕駛人記6分。
武漢高速交警對王某的疲勞駕駛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扣6分的處罰,同時責令其在魯臺服務區休息不少於20分鐘。王某成為該平臺查稽的疲勞駕駛第一人。
據介紹,“武漢公安交管貨運車輛管控平臺”是武漢交警聯合互聯網公司最新研發的智慧交通管理系統。該系統啟用“疲勞駕駛”預警功能,通過對車輛連續行駛時間、軌跡等相關信息分析研判,自動彈出“疲勞駕駛”報警信息,指導精準攔截。
武漢交警提醒,長途司機要科學、合理地安排行車時間和計劃,注意行車途中的休息;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行車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夜間長時間行車,應由2人輪流駕駛,交替休息,每人駕駛時間應在2~4小時之間,儘量不在夜間駕駛。(武漢晚報記者 魏娜 通訊員李佳 雷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