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全面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化學需氧量超標5毫克/升,其濃度高於規定標準0.15倍,扣除水質保證金10萬元……”近日,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和財政局發佈府河流域生態補償方案7月份考核和處理結果,標誌著生態補償機制實現縣級全覆蓋。
根據中央和湖北省統一部署,孝感市推行市內主要河流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于2019年1月和7月分別出臺《孝感市澴河流域生態補償方案》和《孝感市府河流域生態補償方案》,用同樣的考核機制引導和約束水環境治理,實現全市7個縣市區(漢川市被納入天門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全覆蓋。
按照“受益者補償、損害者賠償、保護者受償”的原則,孝感市環保部門制定河流斷面水質監測達標考核指標,把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3個主要指標作為考核因素,以過去3年平均值作為參照,制定達標指標並按月考核。孝感市財政部門對兩條河流各安排300萬元獎補資金,用於年度考核達標優勝獎勵,同時每條河流流經的縣市區政府分別繳納300萬元水質保證金,目前資金已全部到位,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年終結算並兌現全年獎懲資金。
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激勵各地加快流域水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和緊迫感,7個縣市區相繼制定河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年度方案,各級黨委政府協同有關部門聯勤聯動,促進了孝感市水環境的持續改善。(湖北日報記者趙峰、通訊員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