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人行專項治理違法違規金融廣告
非法金融廣告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損害群眾的正當金融需求和合法權益,2019年3月以來,人民銀行襄陽市中心支行在全市組織開展違法違規金融廣告治理專項行動。截至8月底,累計接收非法金融廣告線索600余條,並通過自行查處、聯合執法或依法移送等方式進行穩妥處理,推動區域金融消費環境進一步優化。
常見非法金融廣告有三類
一是虛假宣傳,主要表現為信息披露不充分、誇大性宣傳、誤導性宣傳等。通常是誇大産品收益,隱瞞産品成本、風險等重要信息或未對關鍵信息做顯著提示。比如過度強調理財産品的年化收益,對潛在風險提示不夠。特別是欺騙性宣傳,通常有詐騙或非法獲利的主觀故意,誘導消費者洩露個人信息、匯款或轉移資金等。
二是業務違規,主要表現為違反存貸款管理、賬戶管理、銀行卡管理、徵信管理、人民幣管理、反洗錢管理等金融法律法規。比如金融廣告中出現信用卡套現、賬戶買賣等內容;通過贈送禮品等禁止方式吸收存款;故意在宣傳中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紀念幣”“紀念鈔”等字眼,誘導公眾誤將産品當作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紀念幣、紀念鈔。
三是過度行銷,主要表現為未經允許利用電話、短信、電子郵箱等方式,向不特定社會公眾發佈金融廣告,或者向既有客戶推銷其他金融産品與服務。此類廣告打擾了消費者正常工作生活。需要注意的還有以組合産品的名義過度搭售,金融消費者迫於用資等需求,不得不同時購買其他金融産品,實際上形成捆綁銷售。
治理非法金融廣告需“三力”
加大金融廣告治理立法力度。要在既有法律體系下,出臺金融廣告治理條例,完善金融廣告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機制。
著力提升金融廣告治理合力。在既有非法廣告治理機制框架下,探索構建金融廣告治理專項機制。重點厘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金融監管部門關於非法金融廣告治理的職責分工,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交、專題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同時探索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約束作用,增強金融廣告治理的自覺性。
持續加大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推進金融知識普及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全方位提升群眾金融素養和金融風險意識,增強識別非法金融廣告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張愛軍 張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