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多地開展兩類生態試點
原標題:如何實現生態産品價值?如何進行生態補償? 我省多地開展兩類生態試點
圖為:赤壁市陸溪口,陸水一河清水入長江。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陳勇 攝)
好山好水生態價值如何“變現”?9月24日從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獲悉,9月起至2021年9月,湖北省將用兩年時間,在11個縣市區開展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試點和生態補償試點工作。
開展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試點的9個縣市區分別是:襄陽宜城市,宜昌夷陵區、枝江市,黃石陽新縣、荊州松滋市、咸寧鹹安區、赤壁市及恩施市、建始縣。開展生態補償試點的兩個縣市區分別是:十堰丹江口市,鄂州梁子湖區。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權益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兩項試點的目標包括4個方面:明晰自然資源權屬邊界;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探索取得實質性進展;科學合理的生態價值測算方法實現突破;生態産品價值實現制度體系初步建立。
試點要求把老百姓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試點。發揮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作用,讓本地區土地、勞動力、資産、自然風光等要素活起來。試點縣市區要大膽探索,通過自營、聯營、引入社會資本,採取出讓、租賃、合作等方式,大力發展綠色主導産業,加強與當地相關銀行聯動,在産權明晰、生態價值顯化、政策支持的基礎上獲得信貸支持,主動對接當地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金融辦等部門,發揮部門聯動作用,通力合作、統籌推進。(湖北日報記者周壽江、通訊員唐玥、皇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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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葉子變票子——鄂州探索生態價值轉換工程成效明顯
初秋時節,鄂州市梁子湖區東溝鎮茅圻村張家灣梁子湖畔,一台挖機正在竹林邊轟鳴作業——這裡正在建設的是一個佔地約500畝、以林果花卉産業為主導的花海生態園。
從東溝鎮到沼山鎮,驅車沿湖畔公路而行,花卉、茶園、苗木等生態農業項目遍地開花,成湖岸一道道靚麗的風景線。
2016年起,鄂州市率先在全域開展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工作,盤點綠水青山家底並打上“價格標簽”,探索生態價值轉換工程。該市向武漢高校“借智”,採用“當量因子法”,對土地、水域、森林、礦産等自然資源資産價值化,受到多方關注和肯定。
根據“當量因子法”測算出近些年來鄂州市各區以及環梁子湖區域生態服務價值,按照“誰污染、誰補償、誰保護、誰受益”原則,建立橫向各區間責權利相一致的生態補償機制。在該市幾個區中,梁子湖區溢出的生態服務價值最多,獲得的生態補償也最多。9月25日,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長秦劍濤告訴湖北日報全媒記者,2017年和2018年,梁子湖區共獲得生態補償資金13317萬元;2019年,該區再獲9215.5萬元生態補償資金。
鄂州的試點成效明顯,也遇到諸多瓶頸。前期試點主要是行政力量推動,亟待引進市場手段。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時,部分數據時效性不強,部分數據代表性不足,部分數據品質不高,等等。
如何破解這些難點?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權益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在省級層面開展兩項試點,對試點目標作了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圍繞明晰自然資源權屬邊界,要求試點地區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要求開展確權登記工作,清晰界定空間內的水流、樹木、山嶺、草地、荒地、灘塗等各類自然資源資産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各類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的邊界。圍繞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探索取得實質性進展,要求聚焦生態農業、生態旅遊業、健康養生業等多條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圍繞科學合理的生態價值測算方法實現突破,要求讓生態補償制度體系為生態系統價值評估和測算、政府確定生態補償提供依據。圍繞生態産品價值實現制度體系初步建立,要求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改革、金融支持、生態産品政府採購、生態産品價值評估、交易市場培育、生態産品品質認證、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等方面,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體系。“希望各地大膽探索,引進社會力量參與到試點中來。”該負責人説,希望通過試點,建立並完善自然資源資産有償使用制度,推動利用自然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産業,讓葉子變票子,讓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楊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