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推出事業單位“人才十條”
“綠色通道”引才、“創新崗位”用才、獎勵資金留才。10月31日,黃岡市人社局宣佈,出臺“人才十條”意見,激發事業單位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人才十條”主要面向事業單位,擴大了用人單位在引進人才、使用人才和人才待遇方面的自主權。
引進人才方面,事業單位可自主選擇公開招聘模式,對高層次人才可採取“綠色通道”引進或公開考核招聘,一事一議、擇優聘用。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不受崗位總量、崗位等級、結構比例限制,年齡可適當放寬。
使用人才方面,事業單位可組建創新工作團隊或者“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才工作室”,其核心成員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創新崗位工作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新創業,業績突出的優先評審職稱,優先晉陞崗位等級。
人才待遇方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可在本市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
黃岡市人社局局長鄭光文説,“人才十條”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鬆綁,解決人才引不進、留不住、作用發揮不好以及崗位聘任難、待遇偏低等問題,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為黃岡高品質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才智支撐。(湖北日報記者江卉、通訊員王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