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預撥醫保資金10.3億元
1月25日,湖北省召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上透露,湖北省制定醫療保障應對舉措,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由財政兜底,個人不付費。對因搶救治療所需要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報銷。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診療、後結算,不按轉外就醫處理、不降低醫保報銷比例。
對發熱門診、定點醫療機構,預撥醫保資金,保證救治費用所需。對搶救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醫療機構,其搶救救治醫療費用不納入總額預算,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對列入國家衛健委、相關醫療機構發佈的防治診療指南的藥品,未在湖北省採購平臺挂網的,湖北省開通了綠色通道,實行先挂網後審核,供醫療機構及時採購,疫情解除後再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目前,部分企業已經研究生産出病毒試劑盒,為將這些醫療服務檢測項目儘早使用,也開通了綠色通道,採取先使用、後申報的辦法,允許新醫療服務檢測項目在醫療機構先使用,疫情解除後再按程式審核。
此外,醫保部門密切關注救治藥品耗材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監測情況每日一報,逐級上報。對哄抬價格、操縱市場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依法處置。
目前,全省各市州醫保系統已緊急動員,處於戰時狀態,全面落實醫保各項措施。全省17個市州醫療保障局均已成立了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細化了醫保政策,向定點醫療機構預撥了醫保資金。截至1月25日上午,全省共計預撥醫保資金10.3億元,其中,武漢市預撥7.02億元,確保新型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及時有序進行。(湖北日報記者胡蔓、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