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為特殊困難群體發放“疫期救助金”
人民網武漢2月23日電 2月23日,黃岡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發佈通知,就時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特殊困難群體、精神障礙患者幫扶和特殊人群服務場所管理工作作出安排,內容涉及落實生活物資求助、就醫幫扶求助國、就業就學幫扶和特殊場所管理四個方面。
通知要求,2 月29日前,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按照身份不重疊的原則,一次性或分期給予城市人員 500 元/人、農村 300 元/人的生活物資或資金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孤兒罹患新冠肺炎的,按 2019 年12月份的標準增發一個月救助金或護理補貼。患其他疾病的,按照先診療後付費的原則,及時收治並落實好相關醫療救助政策;在城市有序復工、農民工返城過程中,優先安排低保對象就業。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低保對象家庭子女就學,2020年上學期比照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就學政策,由各地給予資助。
通知還要求,嚴格落實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封閉管理制度,親屬一律不得探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院內入住對象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後確需返回的,應在隔離點觀察 14天無異常後方可返回。疫情結束前不接收新入住對象。主要負責人要帶頭駐守,工作人員一律駐守,不得隨意外出和回家。建立工作人員外出活動臺賬,外出返回後嚴格體溫監測。嚴格按照管控要求統一配送生活物資。嚴禁包括就餐在內的所有聚集性活動,嚴格落實進出人員登記監測、內部管控防護、環境設施消毒、分餐送餐等措施。
通知強調,不能將特殊人群居住場所設置為疑似病例隔離點,避免造成恐慌和交叉感染。已經徵用的,原住人員少的,將原住人員就近轉移安置;原住人員多統一統籌、保障。完善特殊的,立即撤銷隔離點。醫養結合機構在疫情期間不得擅自對外開展發熱病人的診療排查活動。要落實特殊場所保障。特殊場所一線服務人員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裝備由各地指揮部統一統籌、保障;完善特殊場所內病人就醫綠色通道,有發熱或疑似病人,衛生疾控部門負責上門檢測或社區送診檢測,確診的由定點醫院無條件收治。特殊場所服務對象或工作人員需要隔離的,優先安排在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特殊場所如發生疫情,需派遣流動醫療小組開展醫學排查和治療指導,進行病毒消殺,並按照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觀察的防控標準,完善隔離觀察防護措施,配備專業防控力量,納入轄區集中觀察隔離點統一管理。(郭婷婷 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