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調整污染防治資金使用方向
近日,湖北省財政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合理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簡化項目調整程式,強化資金保障和監管責任,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通知明確,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適時調整省已下達的污染防治資金的使用方向,統籌使用省級環保專項、生態文明建設“以獎代補”、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獎代補”等資金,市縣財政也要調整本級支出結構,支持醫廢危廢安全處置、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及相應的能力建設等方面工作。
通知指出,鋻於湖北省疫情嚴重,對於在疫情期間需要調整資金分配方案實施的項目,可簡化資金調整審批程式,在履行必要的內部程式後,快速高效執行,待疫情結束後,集中報上一級財政、生態環境部門備案。若調整資金後支持的項目尚未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可在疫情結束後再補辦入庫申報工作,完善入庫手續。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多方籌措資金,加大疫情防控相關生態環境工作經費的保障力度。同時,要管好用好生態環保資金,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充分發揮資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使用效益。(湖北日報記者張愛虎、通訊員公培鑒、馮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