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省南京市“真金白銀”支持鄉村民宿發展達標經營戶每年最高獎6萬元
生意紅火且符合相關標準的民宿經營戶,每年最高可以獲得6萬元的獎勵!6月28日,江蘇省南京市舉辦鄉村民宿工作專題會議,南京市旅遊委、南京市委農工委、南京市財政局聯手,對日前出臺的《南京市鄉村民宿經營管理獎勵扶持資金試行辦法》等文件進行了解讀。
鄉村民宿經營管理獎勵扶持資金,是南京市財政從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的。該資金執行年度一次性獎補,試行期限為2017年至2019年。“這些錢主要用於獎勵鄉村民宿經營戶,讓他們用來提檔升級,打造文創特色。”南京市市旅遊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想要獲得獎勵,民宿必須符合一系列條件:必須是在美麗鄉村內,農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經營主體租賃農戶住宅或閒置的村集體用房、農林場房等或自建住宿設施,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産活動,經整體設計、修繕和改造,提供住宿、餐飲、休閒度假等服務的經營性場所,住宿床位在10張以上,房間在20間以下的;經營戶必須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務平臺”並上線運行;有營業執照,安全設施完備,且全年沒有旅遊投訴和安全事故。
對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務平臺”的經營戶,一次性獎勵5000元;加入這一平臺後,符合相關標準且全年入住率排前十名的,每戶還能獲得每年6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民宿村也提出了“考評標準”:符合建設要求的鄉村民宿經營戶要達到20戶、床位數達到80張,且村內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配套齊全。對於合格的鄉村民宿村,每張床位可以得到6000元的一次性獎補,主要用於為民宿配套的消防安全、視頻監控、民宿標識牌、廁所、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
近年來,南京市鄉村旅遊蓬勃發展,鄉村民宿更是如雨後春筍般迅速興起。“民宿在鄉村旅遊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南京市旅遊委主任金衛東説,民宿不僅是美麗鄉村的核心吸引力,也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目前南京民宿的平均房價已經達到了450元/晚,“身價”甚至超越了四星級酒店。“如果每年能留100萬名遊客在民宿住一晚,一年的直接收入就高達4.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