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記者7月17日從交管部門獲悉,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共有52人被終生禁駕,其中南京籍駕駛員35人,其他17人包括外地駕駛員以及無證駕駛人員。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終生禁駕名單上,30至50歲駕齡較長的男性“老司機”佔了大多數。交警分析,具有豐富駕駛經驗的“老司機”在安全意識上也普遍存在著麻痹大意的情況。
終生禁駕先看看這些數據
1、事故逃逸、酒駕事故各半:上半年,南京執行終生禁駕的人員中,屬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26人,佔50%;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26人,佔50%。
2、30歲至50歲的“老司機”更易衝動:年齡層次上,終生禁駕的人員中30歲以下的9人,佔17%;30至40歲20人,佔38%;40至50歲17人,佔33%;50歲以上6人,佔12%。
3、男性終生禁駕駕駛人佔主要部分:性別方面,終生禁駕的男駕駛人50人,佔96%;女駕駛人2人,佔4%。
4、三分之二為南京本地駕駛人:終生禁駕的南京駕駛人35人,佔67%;外地駕駛人及無證駕駛的17人,佔33%。
雖無駕駛證還是被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並不僅僅是終生禁止駕駛機動車那麼簡單,針對一些駕駛非機動車肇事逃逸後的人員,以及一些無駕駛證的逃逸人員,終生禁駕實際上還禁止了他們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權利。”交管人士介紹説,去年11月17日傍晚6時許,汪某駕駛電瓶三輪車沿高淳區固城鎮漕雙路井頭村路段行駛,與行人楊某發生碰撞,致楊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汪某當場駕車逃逸,于11月22日被交警查獲。汪某犯交通肇事罪,雖肇事時未駕駛機動車且無駕駛證,但依然被終生禁駕。
兩種情形將被處以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是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規定,兩種情形將被處以終生禁駕: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上述兩種情形都是嚴重、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産損失後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定終生不得再申請駕駛證。
其他交通違法被吊銷駕駛證的,根據規定可重新申領。以酒駕違法為例: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被處以終生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