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限塑令”不僅在超市和市場幾近形同虛設,隨著外賣及快遞業迅猛發展,承擔大部分包裝功能的“塑膠”迅速成為“香餑餑”,成了擺在“限塑令”面前的新難題。
目前,僅美團每日訂單量就達1200萬份,按照每份訂單至少消耗1個塑膠袋及1個塑膠餐盒來計算,每天至少消耗2400萬個塑膠製品。快遞也是塑膠製品的一大消費領域。國家郵政局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我國快遞業務量達到312.8億件。到2020年,全國快遞總量將達到500億件,包含200億件塑膠袋和70億件氣泡袋。
外賣和快遞使用的這些塑膠餐盒、塑膠袋和氣泡袋,基本上都是不可降解的塑膠製品,不僅讓限塑令淪為一紙空文,也給環境帶來巨大負擔和傷害。限塑令只是禁止生産、銷售、使用超薄塑膠購物袋,要求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所以,相關部門並不能以限塑令來要求外賣及快遞企業減少塑膠製品用量。大量外賣餐盒等,只要消費者願意花錢購買,根本不受限塑令的限制。對消費者來説,外賣、網購消費模式和習慣已經形成,減少塑膠製品使用量絕非一日之功。降低外賣、快遞行業不斷增長的塑膠垃圾的可行辦法,或許只能從源頭入手,將可降解塑膠製品的生産和使用提上日程。
相比而言,可降解塑膠製品價格較高,成本約為普通塑膠製品的2—3倍,會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但這些成本,遠不能和處理塑膠垃圾所付出的環境成本相比。在各地垃圾填埋場容量日益告急、塑膠製品焚燒會産生二惡英的當下,我們對於塑膠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已經無能為力。況且,這種成本最終的買單者是消費者。對企業來説,這也是它們應該也必須承擔的一項社會職責。
不可否認,目前市場上的可降解塑膠製品性能較差,沒有普通塑膠製品那麼耐熱,韌性也不夠。但這些問題並非沒有解決之道。目前,光降解塑膠、生物降解塑膠、澱粉基塑膠、水降解塑膠等可降解塑膠製品已有企業研發生産。相關部門要做的是對限塑令實施近10年的塑膠使用及塑膠垃圾增長情況進行評估,制定外賣、快遞行業使用塑膠製品國家標準,強制推行可降解塑膠製品。同時,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對違規生産、銷售、使用厚度超薄塑膠購物袋等塑膠製品的企業、商超等予以處罰,提高其生産、銷售及使用可降解塑膠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