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首開長途客運特別罰單 一企業不履行檢驗管理被罰10萬元
江蘇省公安廳16日公佈,鹽城市建湖縣某客運服務公司因未能履行安全檢驗管理進出人員、車輛、物品等職能,鹽城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在江蘇省公安廳業務部門指導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條款,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據了解,這是江蘇警方針對客運企業開出的首張“反恐”罰單。
9月22日,江蘇省公安廳督察組在暗訪檢查中發現,建湖縣長途客運站某客運公司未按規定對進入站內的車輛、人員、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督察組當即下發專題交辦單,要求鹽城市公安局內保支隊迅速查明情況。
9月26日,鹽城警方再次檢查該客運公司,對其違法行為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並要求該客運公司立即落實整改措施。10月3日,民警第三次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該公司仍未整改到位,當即啟動立案調查程式。根據調查,該客運企業長期對進站人員、車輛、物品等不能做到嚴格檢驗管理,在警方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後依然我行我素。鹽城市公安局內保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條款,依法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