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明年起統一城鄉醫保 特殊慢性病將按人頭付費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穩步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統一,實現江蘇省政府提出的自2018年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目標任務,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關於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相關政策的指導意見》。
各設區市要加快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目前實行“一制兩檔”繳費的地區要用2-3年的時間逐步過渡到同一籌資標準。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平均不低於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進一步提高財政補助的同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積極探索建立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的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機制,動態確定籌資標準,統一政府與個人分擔比例。
《意見》明確,要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重點保障城鄉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醫藥費,以及一般診療費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支出,併合理設置門診統籌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等門診保障政策。
同時,各設區市要加快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拉開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檔次,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控制在85%、70%、60%左右,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一般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各設區市要統一生育醫療待遇。城鄉居民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積極推動將兒童先心病等22類重大疾病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基金支付達到病種付費標準的70%。
在實際工作中,可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促進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切入點,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鼓勵醫療機構做好健康管理。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和住院付費總額控制,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