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5月13日,徐州市在全省率先以中共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名義印發《徐州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述職考評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考評辦法》),進一步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及省相關實施辦法落實落地,推動全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為全市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走在全省前列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
《考評辦法》強調,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市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牢牢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通過對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情況進行述職考評,推動領導幹部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時刻繃緊法治這根“弦”,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考評辦法》明確了述職考評對象和內容:述職考評對象為各縣(市)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徐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每年安排2個地區、1個-2個市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上進行現場述職。述職內容主要包括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設部署要求,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在本地區、本部門的實踐和探索,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情況,並以清單的方式分別對縣(市)區黨委、政府及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具體述職內容予以明確。
在述職考評方式上,堅持問題導向,借鑒黨員評議和人大質詢方式。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因述職內容不同,有不同的述職考評表,表中分別列出不同的法治建設重要量化參照指標,由委員會組成人員對照參照指標,同時結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會前提供的述職人員所在地區、部門上年度法治徐州建設考核得分情況和存在問題清單,對述職人員進行現場提問、點評等,並對述職情況現場進行等次評價,評價包括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以此來充分考察述職人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工作的重視和了解程度,從而達到促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增強法治意識、重視法治工作的目的。
《考評辦法》明確,述職考評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領導下,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一般一年一次,于次年上半年進行。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對現場述職及考評情況進行通報,並抄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同時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作為考察使用幹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述職考評結果同時作為法治建設工作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文 王應舉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