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在遼寧師範大學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大連3家公司的典型“第三人撤銷之訴”,來自遼師大法學院的學生及部分企業代表旁聽了審理。
據悉,此次庭審既是巡迴法庭履行“方便當事人訴訟、就地辦案”等職責之舉,也讓高校學子現場感受到了司法改革成果,讓他們對司法改革後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新的審判團隊運行模式有更直接的了解,對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庭審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苗有水,主審法官駱電、潘傑組成合議庭。在合議庭的主導下,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充分表達了自己的觀點,法庭將擇期宣判。苗有水介紹説,最高院庭審進校園,是貫徹落實促進法學教育與司法實踐相結合、深化司法公開的相關指示精神的舉措。將司法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送入高校,與高校良性互動,有利於培養德法兼修的社會主義法治人才隊伍。目前,最高院第二巡迴法庭已與東北三省8所高校簽訂了合作協議,積極推動教學科研與司法實踐有效對接。此次庭審讓高校學子上了一堂生動、規範的審判實務公開課,並且全程錄音、錄影,作為教學資料留存。(記者 呂麗)